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号码牌的组合方式是“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他的都是数字。那么浙A区域号牌申请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浙A区域号牌的意思
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下称区域指标)是在小客车其他指标中增设的一种指标,该类指标可以直接申领,使用区域指标办理登记的小客车悬挂专用号段车牌(“浙A区域号牌”)。
“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其号牌号码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A·5B55B”或“浙A·55BB5”。办理“浙A区域号牌”登记业务手续上,除了使用的指标类别不同,其他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与原有要求无差别。
浙A区域号牌申请条件
温馨提示:当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暂未正式实施,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浙a区域号牌申请条件
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以申请区域指标。需要申领区域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平台和小客车调控窗口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由调控系统配置指标。
办理“浙A区域号牌”登记业务手续上,除了使用的指标类别不同,其他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与原有要求无差别。
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县(市)指标、阶梯指标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的,视为名下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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