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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青冈、安达市封闭式交通管理通知

编辑:zy 时间:1970-01-01 08:00:00 浏览量: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进行,减少疫情病毒传播的风险,黑龙江绥化青冈县以及安达市都宣布了最新的交通管制管理措施,严格对市内交通实行封闭式管理措施,关停相应的公共营业场所,详情如下:

​黑龙江绥化青冈、安达市封闭式交通管理通知

黑龙江绥化青冈交通管制

1月14日,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做好全民免费核酸检测工作,严控新冠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青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严格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和小区(村屯)、重点场所管控等措施。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4日零时起,全县范围内城乡机动车、营运车辆、电动车全部实行限制通行的最严格交通管制。城区信号灯全部实行黄灯闪控,监控抓拍车辆上限处罚。

二、县城仅保留1个出入城通道,所有车辆进出全部由城西大锅盖酒业出入城通道通行。由G202黑大公路、G203绥沈公路途径青冈城区路段一律按照指示牌绕行,县城周边所有路口全部封闭,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城区。县内主要公路沿线乡镇在道路两侧路口设置路障,禁止过境车辆进入。

三、县外人员来(返)青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发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及主管单位报备审批,经同意后方可来(返)青。来(返)青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3次核酸检测+14日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实行7日居家隔离措施。全县城乡所有居民一律不得离开县城(本屯)。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必须驾驶机动车的相关工作人员,需持县防指发放车辆通行证通行。企业运输、生活必需品运输、医疗物资运输、生产物资运输等确需用车的,在属地乡镇或主管行业部门报备审批后领取通行证,司乘人员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通行证,方能进出青冈。特殊群体就医(如透析患者)、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殡葬等特殊情况用车,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应急保障车辆或给予放行。

五、城内小区、单体楼、平房区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进出人员需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方可通行,非本小区居民一律禁止进入。每户家庭每2天可由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由管控单位负责严加管理。

六、各村屯仅保留1条出入通道,指派专人24小时管控,非本村人员一律劝返。

七、除药(兽药)店、食杂(零食)店、肉食(熟食)店、粮油店、超市、果蔬店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场所营业外,其他经营类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城乡快递送货一律到小区口、村(屯)口或无接触配送站。

八、县委、县政府将全力保证市民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目前我县各大超市物资储备充足,购货渠道通畅,交通管制期间不闭店、不涨价。县委、县政府将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九、广大城乡居民要积极主动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筑牢青冈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十、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黑龙江绥化青冈、安达市封闭式交通管理通知

黑龙江安达市管制措施

1月13日,黑龙江省绥化市管辖的安达市,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严控新冠病毒传播蔓延,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安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暂时关停以下商业场所。

一、全市所有饭店、快餐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点、冷库、冻货批发部、海鲜店、名烟名酒店、双汇肉类专营店及肉类摊床、保健养生场所(按摩足浴店、采耳店、养生馆等)、美容院、美甲店、洗衣店、日用品商店(化妆品店、美容美发用品店等)、五金水暖日杂店、医疗器械保健品商店、家政服务公司、影楼、家电销售维修店、手机销售维修店、服装鞋帽店、电脑店、家具店、工艺品商店、佛店、装潢涂料洁具商店、珠宝店、眼镜店、茶楼、酒吧等一律关停。

二、所有行业暂停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货,各经营户发现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商品未经报备擅自销售,一经发现,依法查封处理。

此外,13日晚6点起实施交通管制,除配发通行证、疫情防控、城市运转、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等车辆之外,安达市辖区(牛街、南北横街、南北环路、各条顺街)、各乡镇道路禁止任何车辆(机动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随意上路行驶。

​黑龙江绥化青冈、安达市封闭式交通管理通知

关于强化我市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按照安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安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全面交通管制。现将具体措施公布如下:

1、自1月13日晚6点起实施交通管制,除配发通行证、疫情防控、城市运转、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等车辆之外,安达市辖区(牛街、南北横街、南北环路、各条顺街)、各乡镇道路禁止任何车辆(机动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随意上路行驶。

2、对于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3、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将依照上级要求另行公布。

来源:黑龙江安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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